冬季吃火锅小心致癌物
天气寒冷,想必火锅每个人都喜爱吃,但是,有些不法商贩为了能够招揽顾客,不惜在火锅中“加大料”,此前,南京市食药监局开展了火锅底料专项检查活动。在九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江宁区一家火锅店的底料中,被查出含有罂粟碱成分,另有3家火锅店的火锅底料中,则含有非法添加物罗丹明B成分,食用后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了解,此次南京市对火锅底料进行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共检查相关食品生产企业38家;检查食品经营企业2030户,检查添加剂经营户129户次,取缔15家无照经营户,处理投诉举报23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65家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23份。
全市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各类辣椒产品或原料21批次,涉及8个区18家食品生产企业,经检验,2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但在抽检火锅店、麻辣烫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火锅底料、火锅调味料、辣椒粉、辣椒油等250批次里面,合格245批次,合格率为98%。不合格的5个批次中,有3个批次检出含有罗丹明B,2个批次检出含有罂粟碱。南京市食药监局餐饮处处长杨兵介绍。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这两批次检出罂粟碱的问题产品,均来自江宁区一家名为“华峰肥牛”的火锅店。
抽检报告显示,在这家店2014年11月5日的微辣和特辣锅底中,快检结果均为阳性。进一步检查中,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和蒂巴因等禁止添加成分。
根据记者的了解,这些成分很容易让人成瘾,让很多食客吃了还想吃。如果长时间的食用这类食物,可能会产生药物性依赖,如果停用这些食物,还会出现身体上的一些不适,例如流鼻涕、没精神等。
杨兵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问题食材都已经被查封扣押,而公布检查结果并不意味着结束。“我们刚刚通知了这家火锅店,下面还要去查罂粟碱成分是哪里来的,是火锅店自己主动添加的,还是买来的料里面就含有的。”杨兵表示,如果证实是火锅店自己添加的,那么火锅店就涉嫌违法,将会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除了上述中餐饮行业的火锅底料,在现场发布会上,南京食药监局还公布了食品市场各类辣椒制品的抽检结果。共抽检408批次,已出具检测报告384批次,合格365批次,合格率95.05%,其中19批次不合格,均检出含有罗丹明B。
目前,这些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依法被查封扣押,食品批发市场涉嫌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案件也已经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并将会按照最高处罚限额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将会根据货值金额处以5到10倍的罚款。
南京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火锅店;并且在食用火锅时注意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合理饮食;一旦出现胃肠道不适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光凭肉眼和味道,是很难分辨出是否添加了罗丹明B的。市民在挑选辣椒制品时不要盲目追求光鲜亮丽、看着好看的,容易中招。杨兵表示。
如何鉴别加料火锅
首先,别去那些一进门就香气逼人的火锅店。根据经验,火锅熬制的香味都是自然散发的,应该是越煮越香,一端上来的火锅就香气四溢,绝大部分可能已经被加了增香剂。
其次,可以观察火锅店内端上来的麻辣锅底。如果麻辣锅的辣油显得透红鲜亮,那么这个麻辣锅底肯定也暗藏问题: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熬制的麻辣锅底,应该是略有浑浊的,透亮的麻辣锅底很可能是加了辣椒精或者火锅红。
三是可以在汤底烧开的时候查看,是否有很多泡沫在锅里翻腾。正常的情况下,锅底烧开是没有泡沫的,有泡沫可能有问题。此外商家端上锅底的时候,烧开后先不要往锅里涮食物,可以用漏勺先捞一下汤底看是否有不明残渣。如果有,则说明火锅底锅很有可能是上一锅留下的。
举报黑作坊,最高奖5万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南京市食药监局还公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情况。今年检查的小作坊共754家,其中黑作坊就有312家,将近半数,目前这些“黑作坊”已经全部取缔,但并不意味着就能高枕无忧。“这些黑作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整治过以后,过两个月又重新开起来了,因为购买生产设备的成本又不高,锅碗瓢盆没多少钱,所以很多小作坊都会反复冒出来。”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处长吴娟表示。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小作坊一类的监管须由省人大立法,但江苏省至今仍未出台相关办法。因此,南京市目前暂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作为过渡性的管理措施,对主城区的小作坊数量和目录进行限制,乳制品、白酒等高风险产品不许小作坊加工。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将会有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市民可以拨打“12331”参与到小作坊的举报中来。
“目前省里面对于小作坊的管理办法还处于调研阶段,预计2015年能够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吴娟表示,这个办法的出台将为小作坊的执法处理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川一生产销售毒辣椒粉商贩被判刑
为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个体经营户冯某某,将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酸性橙Ⅱ、罗丹明B的非正规辣椒粉添加到辣椒粉里并销售。20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被告人冯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被宣告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了解,酸性橙Ⅱ、罗丹明B均系人工合成工业染料,一些不法商贩将酸性橙Ⅱ、罗丹明B用在辣椒制品中,能明显增加辣椒粉的鲜红度,以达到染色后卖相好,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长期食用含有酸性橙Ⅱ、罗丹明B的食品,易导致癌症,这种低劣的做法直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属于严重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据查,冯某某从2008年起,在位于眉山市东坡区自家的干杂店内,生产销售干辣椒、辣椒粉等农副产品。为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冯将含有酸性橙Ⅱ、罗丹明B的非正规辣椒粉添加到辣椒粉里并销售。2013年11月25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干杂店店铺内,查获未销售的辣椒粉5袋,共计270斤。经检验,其中的119.8斤辣椒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规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冯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公共食品安全,眉山中院依法对冯某某判处刑罚,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对冯某某适用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总结:通过上面的曝光,我们知道很多不法商店为了能够留住客人,不惜在食物中添加容易让人成瘾的违禁物质,这样大大的危害了食客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于上面所曝光食品一定要少吃,并且,对于有关部门能够加大打击力度,方不法分子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