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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事件引发保健行业大整顿,全面清理日常消费中的“保健品”

发布日期:2019-01-14 00:04:01

持续发酵的“权健事件”将保健行业乱象彻底地展现在公众面前。

2018年12月25日,丁香医生发布文章称,权健这家靠天价保健鞋垫和负离子卫生巾起家的公司,在7000多家加盟火疗店的掩护下,花了14年,构建起一个年销售额接近200亿元的保健帝国。

事件曝光后,天津市人民政府针对权健被自媒体指出涉嫌虚假宣传、传销等诸多问题,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集团展开核查。

2019年1月7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男,51岁)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

被曝光的权健背后,是乱象丛生的所谓保健品市场。埃森哲的报告称,保健品的平均成本只占零售价格的10%左右,在低成本高利润的驱动下,保健行业野蛮生长。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保健行业最主要问题是违法营销和虚假宣传等。“社会各界对保健品的态度褒贬不一,但保健品的总体形象不好,造成这些乱象的原因主要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大乱必有大治。在“权健事件”之后,无论是保健食品、保健服务还是保健医疗器械,整个保健市场的秩序亟待重建,市场大整顿正在全面铺开——在天津启动行业整顿之后,记者于1月7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全国范围的大整顿或将展开。

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个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行业发展提速

随着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需求的丰富,保健行业的发展迎来重要契机。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保健行业之所以蓬勃发展,与消费者对“健康”的刚需密不可分。

正是由于这种刚性需求,由最初的保健食品衍生出了保健服务、保健医疗器械等各类服务与产品,市场供应可谓一应俱全。比如,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火疗服务、可穿戴玉石、净水器等。

1985年1月,福建农业大学遗传学副教授杨振华成功研发出杨振华851营养液,由此掀开了中国保健食品的发展大幕。在短短三十年内,已经迅速成为一个独特的产业。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共批准了约16000个保健食品的注册号,2300多家企业,产值将近4000亿元,从业人员达600多万。刘学聪说,2016年之后,新批准保健食品注册号不多,企业数量和产值变化也不大,但新增大量从业人员,他预计2018年从业人员达近千万。

“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的市场规模已达4000亿元。但是从产业角度来讲,应该称之为营养健康产业。现在该产业是投资洼地,未来5年零售规模有望达到2万亿元,10年后有望达4万亿元。如今的‘小产业’以后可能成为国民经济的大产业。”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而保健服务方面,《中国保健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种类型及规模的保健服务企业140万家,从业人员2000多万,年服务对象达70多亿人次,年创造产值约6000亿元,约占GDP的2.3%。预计到2020年,我国保健服务业年平均增长率有望保持在20%以上。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市场大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产品供应能否足以匹配产品需求;另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和监管能否跟上产业发展的步伐,使市场更加稳定有效。

并无“保健品”概念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在我国法律界,包括权健在内的保健企业在宣传中打出的“保健品”概念,目前尚无这个定义。

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对“保健品”进行释义称:“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宣传报道和监管执法过程中,首先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

厉曙光告诉记者,这些所谓“保健品”,都是没有经过动物实验的一般产品,它的保健功能是不确定的,也无法验证。正是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人员无法可依,为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目前只有保健食品拥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他说。

这无疑给“保健品”带来了巨大的灰色空间,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坑老”“造假”事件时有发生,会销、电销、网销、传销,免费提供体检、旅游参观、健康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手段和套路层出不穷,饱受诟病的同时屡禁不止。

刘学聪说,利用保健食品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方式一般有3种:夸大或捏造产品功能及属性;提供不合格产品;提供虚假信息。“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采取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夸大功效、伪装药品等非法手段,通过保健食品这一媒介,获取不正当利益。”

而在保健医疗器械市场中,小到口罩、针筒、泡脚桶,大到透析机、治疗仪,利用消费者心理,打着“进口、专利、高科技、绿色环保”的幌子进行推销的案例也比比皆是。记者了解到,小型保健器械多利用免费试用、赠送小礼品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而大型保健器械则会使用“亲情营销”等手段获取消费者信任,从而销售价格不菲的产品。

全国整顿山雨欲来

市场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品”的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效果等行为,已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场行业整顿势在必行。

“近期监管层会有大动作,启动一个整顿行动。”一位保健食品行业专家表示。他告诉记者,整顿重点锁定: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天津市此前就已持续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1月7日,天津市出动执法人员2003人次,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1542家,开展宣传场次158场,张贴宣传海报2544张,发布宣传信息1682条,查办违法经营单位(场所)25家,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17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取缔欺诈虚假宣传保健品经营户5家,现场责令整改进一步核实调查3家,查扣违法保健品数量40780件(盒、台)。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旅游法》《中医药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那些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器材、服务,若涉及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将难逃法律制裁。

特别是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在保健市场上的确有众多唯利是图的害群之马,甚至还有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他们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有些甚至直接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将其一网打尽、绳之以法。”王大宏表示。

王大宏认为,在重拳打击违法企业的同时,政府也需努力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比如放开诚实守法企业的手脚,让它们快速发展,把伪劣产品逐出市场,也可以同时保护消费者。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保健市场秩序混乱的现象,必须标本兼治,最终靠产业的良性发展来实现。”王大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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